关于新增交通违法行为
电子视频取证设备点位的公示
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地管高速公路道路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十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在S77十淅高速(湖北段)辖区新增6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视频取证设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通违法行为视频取证范围
抓拍高速公路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启用时间
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将于2026年11月10日0时起启用,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实时取证,并依法给予处罚。
三、具体点位明细

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文明驾驶、规范行车,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十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6年11月3日
编辑:田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