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十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知,自7月11日18时启动十堰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启动
十堰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
通知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预计受台风“巴威”外围气流影响,今天至13日我市多云有雷阵雨,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局地有暴雨,单点大暴雨;13日夜间台风影响结束,转为晴到多云天气。
省防办已于7月11日12时启动防汛三级应急响应。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本轮防汛防台风工作,根据《十堰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研究,市防办决定自7月11日18时启动十堰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启动期间,请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7月11日省、市防汛防台风会议精神,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密切跟踪台风路径和雨水情变化,加密会商研判,精准发布预警,全面激活临灾预警叫应机制。提前抓好水灾、风灾、地灾各项防范措施,抓实转移避险“谁组织、转移谁、何时转、转何处、不擅返”五个关键环节,视情果断停工停产,提前转移涉险群众,确保应转尽转、不漏一人。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重要情况第一时间上报,确保上下联动、高效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6年7月11日
编辑:李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