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风讯(十堰融媒记者 耿吉国 通讯员 罗涛)近日,两艘崭新的清漂船在郧西县孤山电站库区码头正式下水试航。机械捞臂在江面缓缓起落,将零星杂物收入舱中。郧西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登船查看运行情况,详细了解清漂能力、作业范围和运维保障。从一年前汛期漂浮物应急治理,到如今常态化清漂作业,这一变化正是该院公益诉讼检察推动水生态保护从“应急救火”向“长效守护”转变的生动缩影。

2025年7月,受夏季汛期持续强降雨影响,一些树枝、落叶、水草等自然漂浮物随洪水从上游、沿岸村庄汇入郧西县夹河镇境内汉江主河道,在夹河关电站坝前形成堆积。郧西县检察院巡河发现该问题后,立即启动公益诉讼程序,深入实地调查取证,用相机、无人机固定证据,详细记录漂浮物分布范围和主要成分。然而,调查中检察官发现了一个棘手的问题:夹河关电站位于鄂陕两省交界处,漂浮物来自两地上游支流。“上游不治,下游清理终是治标不治本。”检察官意识到,这不是一个县、一个部门能够独立解决的问题。
针对这一情况,郧西县检察院依托《跨区域汉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迅速商请陕西省白河县检察院同步介入,协调白河县水利和湖泊局督导属地乡镇共同开展清漂行动。
2025年7月16日,鄂陕两地检察机关联合行动,分别督促本县水利和湖泊局向夹河关水电站及上游沿岸乡镇发出督办通知,要求加大库区河道垃圾清理打捞力度、加强巡查监测,避免漂浮物在坝前区域集中堆积形成安全隐患。次日,郧西县、白河县两地检察机关、水利和湖泊局齐聚夹河关电站,联合召开“清漂护河”专项行动现场督办会,就漂浮物清理、汛期防控、长效监管等问题与水电站管理者展开深入交流,全面掌握电站运行、防汛措施及应急预案落实情况。随后,跨省联合清漂攻坚战正式打响,6支专业清漂队、2艘打捞船迅速集结,采取“拦—导—清—运”四步作业法,连续奋战13天,完成该水域全部漂浮物清运工作。
8月8日,郧西县检察院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现场评议。水域已恢复了往日的澄澈,行洪安全隐患消除。代表们沿着汉江岸边一路走、一路看,对治理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郧西县是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安全保障区,水质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这次两地联合清漂行动力度大、见效快,检察机关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了实事、好事。”

“清漂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郧西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表示,汉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协同治理。该院向县水利和湖泊局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其与属地乡政府对汉江、金钱河、天河等10余处重点水域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并建立定期联合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处理潜在风险隐患。
同时,该院积极推动清漂工作从“治标”向“治本”转变,督促县水利和湖泊局申报郧西县“丹江口库区清漂及垃圾处理一体化项目”。在检察机关的持续推动下,2025年年底,该项目顺利通过评审,着手招投标购买清漂船、建设清漂码头、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工厂。
2026年6月26日,两艘清漂船在孤山电站库区码头现场组装下水试航。十堰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官开华,郧西县水利和湖泊局项目负责人董作喜,郧西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共同到场验收。“这两艘清漂船的投入使用,标志着我县‘丹江口库区清漂及垃圾处理一体化项目’迈出了关键一步,常态化清漂工作得到了有效保障。”董作喜介绍道。
“郧西县作为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安全保障区,守好这一江清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郧西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继续深化跨区域协作机制,持续推动“丹江口库区清漂及垃圾处理一体化项目”建设,以检察之力筑牢水源地生态保护法治屏障,守护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编辑:万林